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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充电”与“电费”

1999-06-0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张作忠

人们把学习、培训、进修等时髦地称为“充电”。一个时期以来,针对村干部的“充电”通知不绝于耳。先是支部书记“充电”,交费四百元,接着会计“充电”,交费八百元,再接着是妇联主任、团支书、治保主任等。

基层干部参加培训,学习党的政策和农业科学知识,本是一件好事,然而,参加“充电”者微乎其微。

近日和一村官谈话,方悟出其中奥秘。类似的“电”年年要充,“电费”却难以筹措。这位村官说:全村每年的办公经费只有二千多元,几千元的“电费”从何而来呢?向农民摊派?加重农民负担的罪名不敢当,不去“充电”?通知很明确:各个乡镇报名人员不能达到百分之八十者,年终支部不评先进,政法工作不达标。不去的话,一年工作不就白干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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